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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埔茶阳饶氏“父子进士牌坊”入选全国文保护单位

作者:李少凤 王秋珺 来源:大埔网 浏览次数: 日期:2013/5/9 12:58:17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943处)以及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47处)。其中,我市共有3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分别是大埔县的“父子进士牌坊”、梅江区的“人境庐和荣禄第”以及蕉岭县的谢晋元故居。至此,我市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已增至5处,其它两处分别是叶剑英故居和丘逢甲故居。

  据了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相关措施,须经国务院批准。我市此次有3处文物保护单位入选,将进一步丰富梅州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内涵,提升城市的知名度,对于更好地继承和发扬城市文化传统,促进我市文化旅游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李少凤 王秋珺 )

       广东茶阳饶氏父子进士牌坊简介:雄立于大埔中学前面的“丝伦世美”牌坊,建筑于明朝万历三十八年(1610),又名“父子进士”牌坊,是朝廷为褒奖饶相、饶与龄父子进士,父子中书舍人赐建的。该坊用坚硬的花岗岩构件架设,横跨于学前街大道。牌坊正面书刻“丝伦世美”,背面刻“父子进士”。高15、55米,宽6、2米,分三层迭构,十二石柱承撑,结构严谨雄伟,雕刻精湛雅致,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饶相于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进士,曾任江西省按察副使、中书舍人等职。他儿子饶与龄于明万历十七年(1589)中进士,任试政都察院、中书舍人。中书舍人是执掌帝后诏令,宣命朝廷德政,日记纶音,染翰理文,侍于君侧,官贵名高,世有美誉。“丝伦”是皇帝圣旨、诏书的代名词。故牌坊题名“父子进士”、“丝伦世美”。摘于《古镇茶阳》一书



相片1、正面

相片2、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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