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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代墓序看“蓝田文化”的底蕴

作者:章青 来源:福建日报2023年4月25日文史版 浏览次数: 日期:2023/4/29 21:43:08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古田县杉洋镇,古称“蓝田”。史载,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古田建县。之后百余年间,北方望族余氏、李氏先后南迁入闽,卜居蓝田。其后,彭氏、林氏、饶氏的先祖相继迁徙至蓝田境内。多族合居,村落遂兴。

至清末,全村人口已达上千户、近万人。这些自北而来的大家族,在筚路蓝缕、开天辟地的过程中,造就了一座富庶、繁荣的村落,也极大地促进了中华传统文化在荒莽之地的传播、繁衍,生生不息。

余氏族人于后唐时期,曾在村外东郊建有一处私塾,名曰“东斋”。到了南宋时期,其后人有从学于朱子者,将“东斋”更名为“蓝田书院”,并请朱子亲笔题写匾额。蓝田书院遂扬名于世,成了四方辐辏、钟灵毓秀的民间学府。

清代福建学政、翰林院侍讲学士朱珪撰写的《重修蓝田书院记》一文,记录了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夏蓝田书院重建落成的情景,“举其役者,余李林饶为著姓,而通邑协力成之”。为了重建蓝田书院,余、李、林、饶等大家族慷慨解囊,蓝田境内的百姓群策群力,此情此景令当时福建地区文化教育行政长官朱珪感慨不已:“盖人之好学兴养其性可知也。”

兴办教育,重视文化根脉的传承,正是“蓝田文化”积淀深厚的奥妙。相传刘伯温游历古田时留下一条谶语:“蓝田应有县,古田必成州。”以史上蓝田村落规模之宏大、经济发展之盛况、文化积淀之厚重,此地设县也不是毫无道理的。迄今为止,“蓝田文化”的遗存遗址琳琅满目、异彩纷呈,从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张小军编著的《蓝田》《福建杉洋村落碑铭》可见一斑。遗憾的是,上世纪70年代的一场大火将蓝田书院化为灰烬,仅留一块巨石上刻勒的朱子手迹“蓝田书院”四个大字。

若干年前,笔者在一次蓝田文史资料的搜集、考察活动中,意外发现了一篇清代乾隆年间的墓序,纸质版保存完好,字迹娟秀,可赏可鉴。通读序文,文笔优雅,情感真挚,完整地诠释了儒家“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礼治”理想的奥义,字里行间亦传递出“蓝田文化”历久弥香的淳朴韵味,实为不可多得的考古物证。

序文题为《金山饶公墓序》。金山饶公墓是古田县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杉洋村外4公里处山里湾的一座山冈上,始建于清代乾隆丙申年(1776年)。墓呈“风”字形,占地面积215平方米。长眠于此的饶公,正是躬耕开发蓝田的饶氏先祖。墓序虽题为“序”,其实是一篇结构完整的墓志铭。墓志铭这种古老的悼念性文体,通常由“志”和“铭”两部分构成。明代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如此释义:“按志者,记也。铭者,名也。”一般情况下,志多用散文形式撰写,叙述逝者的姓名、籍贯、生平事略,也称“序”;铭多用韵文撰写,是后人对逝者一生的评价,表达后人的悼念之情。志与铭两部分,铭是主体,志是用来解释或疏证铭的。

当然,也存在有志无铭或有铭无志的情况。但是这篇《金山饶公墓序》,却是有志有铭,两个部分并无先后次序的分别,而是合二为一的文体。它既记述饶公“幼冲丧母,髫龄失父,无所怙恃”,颠沛流离、四处漂泊的不幸身世,也记述饶公“艰辛勤俭,不辞胼胝之劳”的美德。通过简略的回忆,传递给子孙后代一个朴素的道理:“治外者,既勤强理于朝夕;治内者,忧劳纺绩于宵旰。”唯有如此,方可成就“丕登鸿猷,建屋宇而置田亩,固一世之闻望”的人生通途。墓序通篇笼罩着以祖辈的懿行美德、卓著劳绩励志后代的浓郁感情,从中亦可体味出当年蓝田农耕家庭开基创业之艰辛。

根据墓序的记载,由于蓝田本地习俗的原因,饶公辞世后并未立即下葬,而是在墓前的田亩之间建起一座“棺厝”暂为安放。此后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一家男女老少“抱惭生事于墓前,负疚定省于塍下”。这里的“抱惭”与“负疚”,表达的是晚辈在长者生前未能极尽孝道而怀有的一种愧疚自责的心理。古时子女早晚向亲长问安,名为“定省”。《礼记·曲礼》云:“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省。”但在此处,“定省”却是古代的一种丧礼程式,谓人死后葬前以生人之礼供奉之,名曰“生事”,也就是以生人之礼供奉死者,恍若长者并未离去,晚辈一如既往以“孝礼”服侍之。这是由儒家的“孝”文化派生出来的丧礼习俗。“慎终”的精神,在这个丧礼的细节当中得到了圆满体现。

“追远”的精髓体现于祭礼,这是自《周礼》以降的文化传统。巧合的是,蓝田的饶氏族谱在其序言里对此也有深刻的阐述:“尝谓为人之道,莫重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祭也者,跄跄济济奔奏于宗庙墓茔,固僾然如见,忾然若闻也。古圣人虽蔬食菜羹瓜祭,盖不忘本,良有以也。然读礼祭之义,祭不欲数,数则烦;祭不欲疏,疏则怠,不数不疏欲其敬,且不忘也。故孝子合于天道,雨露既濡,宜于春禘;霜露既降,合于秋尝。所以表其怵惕凄怆之心而不忘于宗祖也。”足见蓝田文化对祭礼的重视了。

在蓝田的祭礼习俗里,还有“祭租”一说。古时富豪人家拥有丰厚的田产,儿子分居时却没有将全部田产瓜分完毕,而是抽出若干作为赡养父母的“膳田”。父母辞世后,这一份“膳田”也不再平分给子孙,而是转为“祭租”,由子子孙孙按照家族的房第,以年为周期轮流收取。谁收取“祭租”,就由谁筹办当年的春秋两季扫坟祭墓活动。所以这篇序文的最后也安排了祭祀的具体事项:“顾礼之所在,宜祭之弥长,即将泮前膳田概充为祭典,愿子子孙孙享其禄者忠其事,预知我考稼穑艰难,当于春秋踊跃茔所,洁粢盛而成牺牲,聊报亲心于万一云。”

通过设置“膳田”“祭租”的制度性安排来弘扬“祭之弥长”的礼仪传统,最终传承的是孝子贤孙世世代代“不忘于宗祖”“聊报亲心于万一”的人文情怀。笔者孤陋寡闻,不知祭礼中的这种制度性安排,是不是蓝田文化的一项独有创造?曾子以“慎终追远”四个字,微言大义地概括了儒家对“笃行纯孝”的人格品行的价值塑造。但在目前已知的众多蓝田牌匾碑铭里,像《金山饶公墓序》这样完整地诠释“慎终追远”精微奥义的文辞,尚属稀有。

按照古时丧葬的习俗,墓志铭写就之后须镂刻于石碑上,埋藏于墓穴中。《金山饶公墓序》则不属于这种情况,因为它写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二月,离饶公墓建成已有十年时间,大约是十年祭典之作吧。作者饶必显系饶公的次男,他既是撰述者,又是书写者。族谱资料显示,他是“邑庠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秀才”。墓序文笔的优雅,字迹的娟秀,也在情理之中了。

如今,这篇墓序已经刻成碑文,跟古田县人民政府所立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碑、古田县文旅局所立的人文景观的指示牌一道,矗立于饶公墓前,以便瞻仰、参观。

 

(福建日报2023425日文史版,作者: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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