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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珍贵的清末延平区夏道饶氏家族分家关书

作者:饶如龙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日期:2022/9/7 16:52:59

 二周前,余在延平区出差期间,得缘抽空来到延平区夏道饶家走访,意外发现了一本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饶氏家族分家关书及民国中间财产转让关书(保管人饶瑰寿)。全本双面对开共18页,质量上乘,完整记录了饶见忠家族及第三代饶元贵房(第四房、即智房)后裔清末民初发展情况,对研究延平区清末民初社会发展历史非常有意义,是一份珍贵的饶氏文物史料,现上传公诸同好。

 

 

 

 

 

 

 

 

 

 

 

对于此文件,笔者有以下3点考述:

1、立分家关书时为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主立人为邵阿全太婆,时年63岁,其夫正兴公已去世16年,且她二子(长子元善、次子元臣)均已过世。

2、饶正兴公名下七子(元善、元臣、元禄、元贵、元寿、元福、元禧),按仁义礼智信孝廉七房称谓。因长(仁)房元善早逝无嗣,幸次(义)房元臣生二孙(长厥龙、次厥凤),厥凤承祧仁房枝脉,时年二人年幼,特从公项钱拔“贰佰千文”作为二人日后娶亲资本,另将仁义两房名下田产“肆仟零伍觔”及见忠公夫妻名下田产“叁仟陆佰觔”暂拘作为二人抚育费至光绪乙末年(1895年),邵氏太婆爱护幼孙,主持公平,符合当时乡村社会的风俗民规。

(注:觔同斤,7605觔田产收租在当时不是一个小数,足以二个小家庭抚育成长,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当时饶氏家族的富裕)。

3、智房(四房)饶元贵因生意经营不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转让其名下田产(壹仟觔)及山场酒库酒哲股份给族中其他六房侄儿,并立有字据。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0月由其子饶晋昌立关书,当年3月用出让旧屋之款,购回酒库酒哲,并还清山场欠款,念及兄弟手足之情,言明饶氏家族共有的田园屋宇山场酒库酒哲傢伙等,仍按七房共有管理。这反映了夏道饶氏家族兄弟之间齐心和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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