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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坂尾《奉宪禁》碑及其它

作者:饶如龙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日期:2018/10/19 11:51:57

 近日,因编制《福建姓氏志-饶姓篇》查找各地文史资料,在《永安文史资料第6辑》上发现赖承光同志作的《坂尾的封山禁伐古碑》一文。经咨询永安饶德安等,得知此碑原立于永安市合成氨厂旧址的路口,因工厂扩建,后来把它移至村里的一座破亭子旁边。前几年坂尾饶氏祠堂重修后,怕被人偷走,现放在祠堂里的房间里。

据悉,此碑是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由当时永安知县邬维肃批示树立的封山禁伐碑,名《奉宪禁》,此碑高1.15米、宽0.65米、厚0.15米,石碑上镌的文字至今还很清晰。

《奉宪禁》碑记如下:

永安县正堂加三级记录五次邬,为垦给示禁,保全地方事。据坂尾众等具禀前事到县词称:“坂尾地方人烟甚多,所有龙脉风峡俱有松杉等木遮荫风水,无如各处邻乡俱潜山内盗砍,不惟伐以斧斤,载以船只,甚且烈火焚化,根株悉拔。而不法之徒,不顾人生理,徒知砍伐肥已,如茶桐棕竹均恣残害,若不给示严禁,终莫杜奸,况坂尾山场所蓄有限,本地尚且难供,何堪别处资取,若不垦天示禁,将来此侵彼越,恐地方山场生理必至尽成荒山,且有关龙脉为害非小。不已,呈乞俯念生息甚微,风水最重人烟甚众,侵害难堪,恩准给示严禁,合乡沐德,靡涯切禀”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示禁,为此示仰邻乡民人等知悉,嗣后毋许潜入坂尾山内侵害松杉竹木,如敢故违,许坂尾烟民人等,立扭赴县具禀以凭拿究,毋违特示。清乾隆三十二年闰七月 

 

 

此碑文内容主要是制止乱砍盗伐山林,反映了200多年前坂尾群众封山育林的强烈要求。查阅民国二十年修的《坂尾饶家族谱》,谱中也有此碑文记载内容。 

据永安旧县志上记载:明朝天启丙寅年(1626),族人饶登隽开辟了修竹湾风景区,与修竹湾对峙的桃源洞和百丈岩二处风景区山场,当时也是由坂尾饶家管理。因此,清乾隆时期,饶家子孙为保护祖先开创的这一带“风水”山林,迫切要求当时的永安县正堂给予告禁,镌碑立于坂尾路口,以示禁令。

经查阅,三明市最早一块禁碑为明崇祯年间(16281644年)泰宁县衙立于炉峰山的封山护林碑;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坂尾奉宪碑列第二;清嘉庆八年(1803年)列东虎头山护林碑(记录沙县正堂于四月二十七日批转延平府广正堂批示)及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森林禁碑(原由萃口乡众竖立于新岭尾),这二块均保存于三明市博物馆中。此外,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将乐南口乡蛟湖村有一块护林碑,据说还有一块清朝沙县知县立于大洲坊的禁碑。

 坂尾《奉宪禁》碑,作为三明市为数不多的禁碑,历史上对永安修竹湾、桃源洞和百丈岩风景区的林木,起了一定保护作用。作为福建饶氏为数不多的文物,坂尾饶氏有责任好好保护,建议及时上报市有关部门或在饶氏祠堂中保护性砌立。

 此外,经查阅有关资料,历史上民国时期坂尾饶氏曾在永安市西门(即现在中山路废品收购门市部原址)建有一座饶氏祠堂。据永安文史资料第3辑《北伐军进入永安情况》一文记载:“192611月、国民革命军北伐东路军第11军进入永安时、得到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在北伐军协助下,永安县成立了国民党永安县筹备处,设在西门饶家祠堂”。此外,据永安文史资料第2辑《省会在永安时各机关驻地》一文记载:“1938年夏至194510月,国民党福建战时省会迁来永安历七年,当时兵荒马乱,省会各单位一般均搭建木屋或占用民房祠堂为办公地点,其中省卫生处就占用中山路饶氏祠堂。”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现永安西门一带已难再寻饶氏祠堂的踪迹,但作为曾记载过永安历史进程的一个场所,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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